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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 (更新)

时间:2018-05-20   来源: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站   访问量:-

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、司法部《罪犯会见通信规定》、《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监的实际情况,具体安排如下

一、 会见时间安排

(一)会见人员的会见办证时间

每周一至周上午8:30—10:20,下午14:00—16:20)

具体安排时间如下:

周一至周五安排如下: 

会见时间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星期五

监区

十五监区

五监区

四监区

六监区

三监区

十四监区

十三监区

十六监区

监狱医院

周六安排如下:

监 区

三、四监区

五、六监区

十三、十四监区

十五、十六、医院监区

2月3日

2月10日

2月24日

3月3日

3月10日

3月17日

3月24日

3月31日

4月14日

4月21日

4月28日

5月5日

5月12日

5月19日

5月26日

6月2日

6月9日

6月23日

6月30日


备注:星期六会见,按照监狱印发的周六会见时间安排

(二)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日(含节日调整休息时间)不办理会见。

二、会见对象范围

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。罪犯亲属、监护人是指因血缘、婚姻、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。包括(外)祖父母,(外)孙子女,(继、养、岳)父母,(继、养)子女,夫妻,伯、叔、舅、姑、姨、兄、弟、姐、妹及其配偶等。

三、会见人数、次数要求

    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1次(含远程会见),每次不超过3人。

四、会见手续办理

(一)罪犯在入监后5个工作日内,监狱会通过信件的形式将入监通知书告知亲属、监护人。

(二)罪犯的亲属、监护人于会见日前来办理会见,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:

1、首次会见的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、证明,于会见日前往会见室办理会见。

2、非首次会见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,于会见日前往会见室办理会见。

3、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,一律不予办理会见。

(三)会见期间,一般使用普通话交谈。少数民族罪犯会见时,经过向监狱申请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交谈。

(四)会见人应当遵守监狱的相关会见管理规定。违反规定的,不得进行会见。

(五)罪犯通过零花购物可以购买的衣物、生活、学习等用品,会见时一般不予顾送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乘车路线:

1、客车:从广州市各大型汽车站乘车直达四会市粤运汽车总站,可乘坐龙城至肇庆监狱的公交车,亦可自行打出租车前往。     

2、自驾车:从G55二广高速四会西出口下,行驶177米左转进入260省道,红绿灯处左转进入263省道,待右侧见到一汽丰田4S店左拐直入2公里。(导航可用高德地图搜索四会仓丰围)

(二)会见办公电话:0758-3173806会见室)、0758-3173808狱政管理办公室)(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

(三)带入会见楼会见时间:

上午:第一批带入会见时间为09:30;第二批带入会见时间为 10:30

下午:第一批带入会见时间为15:00; 第二批带入会见时间为16:20

(四)写信或汇款地址:

广东省四会市333信箱XX监区XXX收

邮政编码:526200


温馨提示:

1、为了会见的正常运行,请各位家属尽量争取工作日会见,以避免会见的过度集中。

2、会见若有变化,监狱会另行通知。给大家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东省肇庆监狱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2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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